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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的有效边界和微观基础

时间:2017-09-18 10:24,来源:白鲨在线

聂辉华

    摘要:产业政策是否有用是一个伪问题,真问题是何时有用。现有研究认为,产业政策的有效边界取决于激励机制和发展阶段,而本文认为中国产业政策的有效边界与企业的所有制有关。本文首先界定了产业政策的定义和范围,然后区分了基于国企的产业政策和基于民企的产业政策。根据国企和民企面临的约束条件和目标函数差异,本文推导了以国企和民企为微观基础的产业政策所导致的差异。最主要的差别是,以国企为基础的产业政策,短期内容易实现政府的集中目标,但是容易导致政企合谋;以民企为基础的产业政策见效较慢,长期来看容易导致政企合作。本文的观点对于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具有一定的理论启示。
    关键词:产业政策,企业,合谋,日本

 

一、导论

    2016年11月9日,北京大学两位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和张维迎在北大展开了一次关于产业政策的辩论。林毅夫认为,经济发展需要产业政策才能成功,而张维迎认为“产业政策不过是穿着马甲的计划经济”,因而主张废除一切形式的产业政策。 这一争论不断发酵,在媒体上和学术界引发了持续的讨论。面对这场争论,所有人的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三类:认为产业政策是有用的(“有用论”);认为产业政策是无用的(“无用论”);认为产业政策在某些条件下是有用的(“条件论”)。
    尽管极端的观点更容易引起媒体的关注和特定受众的共鸣,但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任何极端的观点通常都是错误的。因为一个科学的观点、命题、定理必定是一个条件表达式,即任何结果都是在特定条件下发生的。或者更准确地说,一个科学的观点必须是可证伪的(flasifiability)或者可检验的(波普尔,2008),而可检验的命题通常都是阐述“在什么条件下什么事情会发生”(即“if……then……”格式)。反过来,凡是没有设定前提条件的观点,或者前提条件和结果之间没有逻辑关系的观点,都不是科学的观点。因此,按照科学主义的标准,讨论产业政策是否有用就是一个“伪命题”,真命题是产业政策在什么条件下有用,或者说在什么条件下无用(聂辉华,2016)。
    一些经济学者已经分析了产业政策何时有用的问题,从而指出了产业政策的有效边界。第一种观点强调产业政策的激励机制设计。例如,哈佛大学经济学家罗德里克(Dani Rodrik)在《一种经济学,多种药方》(罗德里克,2016)中归纳了产业政策设计的十个原则:(1)激励必须仅针对“新”活动;(2)必须有成功和失败的明确标准;(3)必须有预设的中止条款;(4)政府支持必须针对活动而非产业;(5)获得补贴的活动必须明显具有提供外溢和示范效应的潜力;(6)实施产业政策的权威部门需要证明自身的能力;(7)必须要有主要负责人对执行产业政策的部门进行紧密监督,对政策产生的效果有明确的判断力,且这个负责人需要具有最高层次的政治权威;(8)执行产业政策的政府机构必须保持与私人部门信息沟通的渠道畅通;(9)最优情形下,需要允许“挑选失败者”的错误发生;(10)产业政策的支持措施需要有及时更新的能力,从而使得自主发现能够成为一个循环不断的过程。这十个原则主要关注两类主体的激励问题,即得到产业政策帮助的企业和提供产业政策的官僚机构都必须减少道德风险问题。贺俊(2017)强调了产业政策的框架设计和实施工具的灵活组合,实际上也属于激励范畴。
    第二种观点强调产业政策的发展阶段特征。耿曙等人(耿曙、陈玮,2017;陈玮、耿曙,2017)认为,发展中国家在追赶/模仿阶段,产业政策发展的方向比较明确,标准比较清晰,集中资源投入也比较容易,因此国家介入导致的产业政策基本是有效的;但是在领先/创新阶段,产业发展方向不明晰,政策标准比较模糊,资源投入的风险较大,因此产业政策基本是失灵的。持有类似观点的还有聂辉华(2016)。这类观点可以追溯到早期的发展经济学家格申克龙的观点,他认为落后国家在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可以通过模仿先进国家而缩短追赶进程,这其实就是所谓的“后发优势”(格申克龙,2009)。
    上述两种观点从微观和宏观的角度提出了产业政策的有效边界,丰富了我们对产业政策的理解,但是还不够。分析中国的经济政策,必须强调作为微观基础的所有制(产权)问题,这是中国问题的政治经济学本质的重要元素。因此,本文将从所有制的角度分析产业政策的有效边界,并比较以国企为基础和以民企为基础的产业政策所导致的差异以及相关政策的适用范围。本文认为,产业政策的有效边界与企业的所有制有关。根据国企和民企面临的约束条件和目标函数差异,本文推导了以国企和民企为微观基础的产业政策所导致的差异。最主要的差别是,以国企为基础的产业政策,短期内容易实现政府的集中目标,但是容易导致政企合谋;以民企为基础的产业政策见效较慢,长期来有利于推进政企合作。最优的产业政策必须在国企带来的短期效率和民企带来的长期效率之间权衡取舍。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强调所有制基础的观点与现有文献的观点不是替代的,而是互补的。
    接下来,本文首先理清产业政策的含义,接着分析日本、韩国等东亚地区的产业政策成功的经验,然后从所有制角度比较产业政策的微观基础及其结果,最后是一个评论性结尾。

本文发表于《学习与探索》,2017年第8期。引用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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