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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从制度上为农民分散市场风险

时间:2006-08-22 00:00,来源:白鲨在线

 

最近,报载山西运城一名瓜农因卖瓜所得还不够缴养路费,一气之下上吊身亡。事后当地政府开展“救瓜运动”,暂停向运瓜的违例农用车罚款,并鼓励当地居民“多买瓜、多吃瓜”。当地政府为瓜农解燃眉之急,这当然是好事。换一个环境,假如城里一个卖衣服的商人因为衣服大量滞销要自杀,政府是否鼓励市民多穿衣服呢?相信多数人不会同意。面对本质上相同的两种现象,人们表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这说明,面对瓜农的困境,人们的感性的同情多于理性的思考。政府作为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者,如果也一味地“跟着感觉走”,那么这就值得反思了。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分权经济,关于市场交易的“地方性知识”散布于千千万万个市场的参与者之中,而不可能通过任何一种集中的方式加以处理。市场参与者利用价格这种最经济、最灵敏的信号和“看不见的手”,分散地做出决策,在追求个体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实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但是市场又是有缺陷的,政府的作用就在于尽可能地弥补市场失灵,让市场正常运行,增强居民应对不确定性的能力,而不能代替居民生产和消费。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转轨的实践和经济学两百多年的理论发展都证明了上述观点。

 

回过来分析运城政府的所作所为,我认为政府做了它不该做的事情,却并没有做完它该做的事情。如果因为西瓜滞销就允许违章运载,那么一旦违章车撞伤了行人,请问车主是否要负责任?或者是否可以因为政府的许可而减轻责任?这对行人公平吗?政府自行决定对违章车“只纠章,不罚款”,这是否涉嫌违背交通法规?法律法规是一种社会的基本制度。制度的本来作用是应对某些不确定性事件的,但是许多制度却常常因为另一些不确定事件而被破坏,这显然损害了制度的稳定性。

 

从感情上讲,我也同情运城的瓜农。这或许不是是否取消违章车罚款的问题,而是如何降低养路费或罚款的问题。这就涉及到我要分析的另一个问题:运城市政府在这个事件中究竟应该做哪些份内的事情呢?制度的作用除了应对不确定性,还有降低交易费用。瓜农因为养路费太高而居然不敢进城,这说明养路费这种制度在当地很可能被扭曲了,因为它阻碍了交易。政府首先应该检讨一下,向瓜农收取的养路费是否偏高?瓜农进城后是否还要交纳高昂的市场摊位费和管理费?对瓜农征收的各种税费是否合理?面对市场失灵,政府应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降低市场运行的交易费用,让市场运转起来。相比之下,最近洛阳市政府面对桃农进城卖桃难的问题,给桃农发放直销特别许可证,在城里增设瓜果直销点,这显然是更到位的做法。

 

仅仅让农民进入市场还不够,因为单个农民面对市场的不确定性,通常缺乏应对能力。因此,政府如何从制度上增强农民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才是治本之策。例如,可以考虑发展一个农产品期货市场,通过远期合同实现风险对冲;或者让当地果农组成一个协会,由协会来组织信息收集、市场开辟和销售等工作;也可以鼓励农民为当年的水果销售购买商业保险;还可以支持银行为果农提供灵活多样的小额信贷。面对年复一年的农产品贸易风险,我们期待地方政府从制度上采取措施来为农民分担市场风险。

 

发表于《中国改革报》2006817

http://www.crd.net.cn/ShowNews.asp?NewsID=4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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